三国志

2023/10/214 浏览综合
《三国志》·后妃传
易称“男正位乎外,女正位乎内;男女正,天地之大义也”。古先哲王,莫不明后妃之制,顺天地之德,故二妃嫔妫,虞道克隆,任、姒配姬,周室用熙,废兴存亡,恒此之由。春秋说云天子十二女,诸侯九女,考之情理,不易之典也。而末世奢纵,肆其侈欲,至使男女怨旷,感动和气,惟色是崇,不本淑懿,故风教陵迟而大纲毁泯,岂不惜哉!呜呼,有国有家者,其可以永鉴矣!
汉制,帝祖母曰太皇太后,帝母曰皇太后,帝妃曰皇后,其余内官十有四等。魏因汉法,母后之号,皆如旧制,自夫人以下,世有增损。太祖建国,始命王后,其下五等:有夫人,有昭仪,有婕妤,有容华,有美人。文帝增贵嫔、淑媛、修容、顺成、良人。
明帝增淑妃、昭华、修仪;除顺成官。太和中始复命夫人,登其位于淑妃之上。自夫人以下爵凡十二等:贵嫔、夫人,位次皇后,爵无所视;淑妃位视相国,爵比诸侯王;淑媛位视御史大夫,爵比县公;昭仪比县侯;昭华比乡侯;修容比亭侯;修仪比关内侯;□□视中二千石;容华视真二千石;美人视比二千石;良人视千石。
武宣卞皇后,琅邪开阳人,文帝母也。本倡家,[一]年二十,太祖于谯纳后为妾。
后随太祖至洛。及董卓为乱,太祖微服东出避难。袁术传太祖凶问,时太祖左右至洛者皆欲归,后止之曰:“曹君吉凶未可知,今日还家,明日若在,何面目复相见也?正使祸至,共死何苦!”
遂从后言。太祖闻而善之。建安初,丁夫人废,遂以后为继室。诸子无母者,太祖皆令后养之。[二]文帝为太子,左右长御贺后曰:“将军拜太子,天下莫不欢喜,后当倾府藏赏赐。”
后曰:“王自以丕年大,故用为嗣,我但当以免无教导之过为幸耳,亦何为当重赐遗乎!”
长御还,具以语太祖。太祖悦曰:“怒不变容,喜不失节,故是最为难。”
注[一]魏书曰:后以汉延熹三年十二月己巳生齐郡白亭,有黄气满室移日。父敬侯怪之,以问卜者王旦,旦曰:“此吉祥也。”
注[二]魏略曰:太祖始有丁夫人,又刘夫人生子修及清河长公主。刘早终,丁养子修。子修亡于穰,丁常言:“将我儿杀之,都不复念!”遂哭泣无节。太祖忿之,遣归家,欲其意折。
后太祖就见之,夫人方织,外人传云“公至”,夫人踞机如故。太祖到,抚其背曰:“顾我共载归乎!”夫人不顾,又不应。太祖却行,立于户外,复云:“得无尚可邪!”
遂不应,太祖曰:“真诀矣。”遂与绝,欲其家嫁之,其家不敢。初,丁夫人既为嫡,加有子修,丁视后母子不足。后为继室,不念旧恶,因太祖出行,常四时使人馈遗,又私迎之,延以正坐而己下之,迎来送去,有如昔日。丁谢曰:“废放之人,夫人何能常尔邪!”其后丁亡,后请太祖殡葬,许之,乃葬许城南。后太祖病困,自虑不起,叹曰:“我前后行意,于心未曾有所负也。假令死而有灵,子修若问‘我母所在’,我将何辞以答!”魏书曰:后性约俭,不尚华丽,无文绣珠玉,器皆黑漆。太祖常得名珰数具,命后自选一具,后取其中者,太祖问其故,对曰:“取其上者为贪,取其下者为伪,故取其中者。”
二十四年,拜为王后,策曰:“夫人卞氏,抚养诸子,有母仪之德。今进位王后,太子诸侯陪位,髃卿上寿,减国内死罪一等。”二十五年,太祖崩,文帝即王位,尊后曰王太后,及践阼,尊后曰皇太后,称永寿宫。[一]明帝即位,尊太后曰太皇太后。
注[一]魏书曰:后以国用不足,灭损御食,诸金银器物皆去之。东阿王植,太后少子,最爱之。后植犯法,为有司所奏,文帝令太后弟子奉车都尉兰持公卿议白太后,太后曰:“不意此儿所作如是,汝还语帝,不可以我故坏国法。”及自见帝,不以为言。
臣松之案:文帝梦磨钱,欲使文灭而更愈明,以问周宣。宣答曰:“此陛下家事,虽意欲尔,而太后不听。”
则太后用意,不得如此书所言也。魏书又曰:太后每随军征行,见高年白首,辄住车呼问,赐与绢帛,对之涕泣曰:“恨父母不及我时也。”太后每见外亲,不假以颜色,常言“居处当务节俭,不当望赏赐,念自佚也。外舍当怪吾遇之太薄,吾自有常度故也。
吾事武帝四五十年,行俭日久,不能自变为奢,有犯科禁者,吾且能加罪一等耳,莫望钱米恩贷也。“帝为太后弟秉起第,第成,太后幸第请诸家外亲,设下厨,无异膳。太后左右,菜食粟饭,无鱼肉。其俭如此。
黄初中,文帝欲追封太后父母,尚书陈群奏曰:“陛下以圣德应运受命,创业革制,当永为后式。案典籍之文,无妇人分土命爵之制。在礼典,妇因夫爵。秦违古法,汉氏因之,非先王之令典也。”帝曰:“此议是也,其勿施行。以作着诏下藏之台阁,永为后式。”至太和四年春,明帝乃追谥太后祖父广曰开阳恭侯,父远曰敬侯,祖母周封阳都君及*(恭)**[敬]*侯夫人,皆赠印绶。其年五月,后崩。七月,合葬高陵。
初,太后弟秉,以功封都乡侯,黄初七年进封开阳侯,邑千二百户,为昭烈将军。
[一]秉薨,子兰嗣。少有才学,[二]为奉车都尉、游击将军,加散骑常侍。兰薨,子晖嗣。[三]又分秉爵,封兰弟琳为列侯,官至步兵校尉。兰子隆女为高贵乡公皇后,隆以后父为光禄大夫,位特进,封睢阳乡侯,妻王为显阳乡君。追封隆前妻刘为顺阳乡君,后亲母故也。琳女又为陈留王皇后,时琳已没,封琳妻刘为广阳乡君。
注[一]魏略曰:初,卞后弟秉,当建安时得为别部司马,后常对太祖怨言,太祖答言:“但得与我作妇弟,不为多邪?”后又欲太祖给其钱帛,太祖又曰:“但汝盗与,不为足邪?”
故讫太祖世,秉官不移,财亦不益。
注[二]魏略曰:兰献赋赞述太子德美,太子报曰:“赋者,言事类之所附也,颂者,美盛德之形容也,故作者不虚其辞,受者必当其实。兰此赋,岂吾实哉?昔吾丘寿王一陈宝鼎,何武等徒以歌颂,犹受金帛之赐,兰事虽不谅,义足嘉也。今赐牛一头。”由是遂见亲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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